四川聚人投資有限公司管理人
關于四川聚人投資有限公司職工債權的公示
各位職工: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(yè)破產(chǎn)法》第四十八條規(guī)定,管理人已分別于2017年7月7日和2022年2月22日對四川聚人投資有限公司所欠職工工資進行了公示,現(xiàn)根據(jù)聚人公司破產(chǎn)重整工作實際情況,管理人予以再次公示四川聚人投資有限公司所欠職工工資審查情況,公示期為2025年3月28日-4月11日,職工如對本次公示的勞動債權有異議,可在公示期間向管理人提出書面異議,并附相關證據(jù),管理人將在收到異議后再次復核、答復,如不服,也可向江油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逾期未提出書面異議,視為對本次公示職工勞動債權審核表等載明內容無異議(詳見附件)。
四川聚人投資有限公司管理人
2025年3月28日
備注:清償債權時應扣減已支付費用。